“自从我来烧烤店打工,除了家人支持,党和政府也给予了我资金补贴方面的鼓励,让我在就业的道路上更有信心了!”。金凤区福州北街未来城某烧烤店的服务员何花(化名,肢体三级残疾)便是其中的受益者之一,他因就业今年获得金凤区残联发放的2000元/年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脸上洋溢着喜悦与感激之情。今年以来,金凤区残联积极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为辖区135名残疾人共计发放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37.4万元。
为确保补贴发放精准、公平,金凤区残联工作人员深入辖区8个乡镇(街道),全面摸排残疾人就业创业情况。对于申请自主创业补贴的残疾人,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其经营场所,详细了解经营情况等,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对于灵活就业的残疾人,认真核查就业时长、就业证明等材料,确保补贴发放给真正有需求且符合政策的群体。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办法》明确规定,对残疾人首次登记创业且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未享受过同类补贴的,按第一年8000元、第二年5000元、第三年3000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创业补贴;对持续从事灵活就业,且每年从事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残疾人,按2000元/年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补贴。极大地提高了我区残疾人就业热情,也引导带动了更多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外出就业创业的激情。下一步,金凤区残联将持续关心、关注辖区内有就业意愿或就业能力的残疾群众,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推荐,帮助就业困难残疾人家庭切实解决就业难题,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充分激发我区残疾人的内生动能,帮助其通过就业主动融入社会,实现自我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