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5个“12·3国际残疾人日”和“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11月30日,全区残联法律知识竞赛在宁夏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来自自治区残联及五市残联的六支代表队参加了竞赛。
这次全区残联法律知识竞赛既是对一年来残疾人工作的总结检验,也是对“两学一做”成果的深化巩固。整个竞赛过程公平公正、紧张有序,各参赛队的选手体现出了较高的残疾人法律知识和水平。这次竞赛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各级高度重视。从自治区残联到市级残联,从残联主要负责人到教育就业工作人员以及参赛选手,都积极参与、精心准备,为这次大赛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竞赛的范围广。主要考察的是《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政策、实施办法,涉及面广泛。三是参赛选手热情高、素质过硬。无论是抢答还是必答环节,各参赛队选手积极应答、应对自如,既展示了个人良好的知识功底,又体现了团队合作精神,同时也展现了残疾人工作者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比赛现场,参赛选手精神饱满、激情昂扬,流畅纯熟的回答,扎实深厚的功底征服了现场观众。通过激烈的角逐,银川市残联代表队取得二等奖的好成绩。同时,银川市残联获得此次竞赛的优秀组织奖。此次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全区残联系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法律知识水平,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残疾人普法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依法维权意识,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治意识,对于全面实现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