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由自治区残联康复处牵头,灵武市等6个县(市)区在宁夏宁安医院会议室举行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工作集中签约仪式。市残联副理事长胡廷俊与宁安医院副院长徐学兵签订灵武市精神残疾人患者医疗救助协议,标志着灵武市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工作开启新的篇章。
2014年5月,宁夏宁安医院整体搬迁至银川市西夏区,自那以后,“跑断腿、花费大”成了灵武市精神残疾人患者就医的老大难问题。为方便我市精神残疾人患者就医服药,降低服药成本,市残联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从患者“上门求医买药”到组织专家队伍“送医送药下乡”的转变。
按照协议约定,每季度季中月(即2月、5月、8月、11月)的16日为集中送医送药“医疗救助日”,市残联委托宁夏宁安医院组织专家队伍为每位救助对象进行集中定期定额送医发药,每人每年救助900元,平均每季度救助225元的药品。
目前,我市共有持证精神残疾人680人,建档服药患者210人,通过这一举措的实施,不仅极大方便了我市精神残疾人患者就医服药,而且每年减少他们交通费、挂号费、餐费支出近10万元,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